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。它是经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批准的美国知识产权机构的一个深入办公室。它专门从事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和发明者之间在、商标、版权代理和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联络工作。一方面,这将导致代理市场出现劣质被取代的局面,这将使创新者对我国代理行业整体失去信心。另一方面,文献质量带来的问题往往反映在几年后的权利纠纷中。一旦创新主体选择了不当的服务,当发现问题时后悔往往为时已晚。
2018年7月2日北京知产报道:受理袁弓夷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、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(合称小米公司)侵的犯3GPP标准必要一案。
涉案为我国第ZL00800381.5号,名称为“公用分组信道”,原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有限公司,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转让至本案原告袁弓夷。
原告诉称,河南新型小专利申请,涉案可应用于WCDMA、TD-SCMDA、HSPA和LTE技术,涉及多项3GPP标准。原告发现,小米公司未经其许可,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小米5X、小米Max2、小米Note3等12种小米系列手机使用了涉案技术,落入了涉案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。原告认为,小米公司在对上述系列手机产品进行设计研发、测试、出厂检测等过程中,必然实施涉案的技术方案。据此,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相应合理支出。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关于涉案,苹果公司于2018年07月11日向国家的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,其理由是本不符合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,权利要求1-7、15-29、37-46不符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权利要求1-14以及23-53不符合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,请求宣告本权利要求全部无效。
2019年5月22日国家的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发文:宣告00800381.5号发明权全部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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